芦来柱:诚信做人数十年

2013-11-15 09:41:47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近段时间来,吉县屯里镇太度村农民芦来柱荣获“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吉县城乡。
    芦来柱生于1962年,5个月大时,母亲离开人世。身在异乡的父亲手足无措,只好将他送给太度村芦国太、芦红英夫妇抚养,尽管生活贫困,但养父养母总是省吃俭用,有好吃的全给来柱。之后,芦姓夫妇又相继生了几个孩子,有了亲生孩子,这对善良的夫妇对来柱始终如一,对来柱更加倾注了特别的关爱,不让他受一点委屈。芦来柱长大成人后,几十年如一日赡养父母,照顾兄弟妹妹,不为山东亲人提供的优越生活条件动心,毅然坚守在养父母的身边,悉心照料老人。在村里人的眼里,芦来柱是一个大孝子。
    在村里,芦来柱是出名的实在人。他把自己打工种田赚的钱用在了给弟弟们成家立业的事上,自己耽误了婚事。直到2004年,年过四十的他,在弟弟妹妹的极力撮合下,与本村寡妇刘金枝结婚。妻子的前夫由于重病去世,留下十几岁儿女,芦来柱对他们视如己出,全心全意地照顾。
    他在外挣的钱,舍不得花在自己身上,几乎全部用来贴补家用。有好朋友们劝他,好歹给自己留点体己钱,最好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可是芦来柱不为所动地说:“我自己就是领养的,和养父母不是一样亲吗?只要我对孩子们好,孩子们也会对我好,和亲生的没有区别,也可以给我养老。”以一份慈父之爱,芦来柱供女儿上高中上大专,供儿子上职高上电大,如今,儿女们都有了自己的工作。芦来柱说:“看着他们过得好,我才觉得高兴。”为了让妻儿过上幸福生活,芦来柱用打工赚来的钱,给家里盖了4间平房。在这个不大的小院中,最显眼的是一摞摞摆放整整齐齐的柴禾,够用一年了,可以看出他对这个家的爱。
    为了增加收入,1981年,芦来柱跟别人进当时的公社造林专业队干活。由于工作表现突出,总是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1990年,芦来柱被大家推选为小队长,手下带领几十人的队伍在山里植树造林,不管在哪里干活,他都和大家一样,甚至比大家干得更多,哪里的坑最难挖,他就挖哪里,哪里的坡最陡,他就上哪里,从不多拿一分钱。同时,作为队长,他还担负着质量检查任务,每次都亲自验工,一丝不苟。从2000年开始,作为队长,芦来柱领到了林业局发的补助金。这几千元钱对于这些打工的人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是,这笔钱在芦来柱的口袋里还没有暖热乎,他就都贴到了大伙儿的伙食中,为了大家有活干、干得好,他用自己的钱给大家买肉买菜补充营养。30多年来,芦来柱和工友们跑遍了吉县8个乡镇,植树2000余万株。大家公认他挖的树坑标准高,栽的树成活率高。默默无闻、实干苦干是他工作的真实写照,也是吉县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职业典范。
    正因为芦来柱用平凡的事迹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彰显了诚实重义的时代精神,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楷模,他才先后荣获“临汾是第二届十大道德楷模”、“山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第四届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提名奖”等荣誉称号,受到国家、省、市、县领导的亲切接见,成为吉县人民的骄傲和学习的榜样。最近,吉县县委做出了《关于开展向第四届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芦来柱同志学习的决定》,全县上下掀起了学习芦来柱的热潮。通讯员陈健翔
    

 

     

责任编辑: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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