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生命线,更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作为基层法院的领导干部,守不住这条底线,就是失职甚至渎职。”
多年来,洪洞县法院院长仇振芳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凭借敏锐的改革创新意识,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水准和超前的工作理念,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积极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在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上狠下工夫,将基层法院司法权的阳光运行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他严谨细致、雷厉风行、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作风也折服了身边同事。
在仇振芳调任洪洞法院院长不到两年的时间,洪洞县法院收获了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先后荣获“山西省先进法院”、“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临汾市公正执法先进集体”等10余项荣誉,多项工作走在全市法院系统前列,他本人也被省高院荣记三等功。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
过去,法院培训的重点往往是法官的学历提升,仇振芳将原先培训的重点转向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自己坚持参加“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基层党组织”等各项学习活动,并认真备课,亲自为全院干警讲授党课,在全院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2010年10月,洪洞法院被中共临汾市委授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为了活跃法官文体生活,仇振芳多次带领干警赴兄弟法院参观学习,并要求院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轮流为全院干警授课,大大促进了法学理论研究。同时,还开通了互联网,鼓励干警踊跃投稿,并对优秀作品予以奖励,提高了干警的写作能力。
为谁执法,就为谁服务
作为“班长”,仇振芳从严要求自己,与班子成员精诚团结,务实协作,着眼于法院审判实际,在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落实司法为民具体举措上下工夫,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结案率达到了97%以上。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仇振芳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组织法院干警利用庙会、集市等平台进行法律宣传,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将矛盾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顽症。有人曾说,“执行难,难于上青天”。工作中,仇振芳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规范执行行为,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新举措,大力强化执行和解力度,既防止了矛盾激化,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后勤部长”,打铁还得自身硬
与此同时,仇振芳还为全院更换了新的LED显示屏,为各庭室更新了计算机和部分网络设施,并开通了互联网,在办公区安装了智能安检门和监控设施……通过一系列措施,全院的办公条件有了进一步改善,法院装备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基层法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是民事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担负着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指导民事调解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审判法庭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民法院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通过调研,仇振芳协调有关部门对广胜寺人民法庭、甘亭人民法庭进行了修缮改建,极大地改善了办公办案环境。
在政法系统摸爬滚打多个年头,仇振芳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捍卫了承载着公平与正义的天平,在槐乡大地上谱写了一曲便民、爱民的赞歌。(本报记者 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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