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干部235人

2016-02-02 09:37:1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1月12日,在全市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委书记罗清宇的讲话掷地有声,再次透露出市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鲜明态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回望2015年以来我市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犹如手捉刻刀的工匠,笔笔痕深;又如肩负重任的挑夫,逐阶向上。各级党委、纪委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责任刻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将责任落实到行动上,打出了一套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

  以上率下 总体谋划 让责任更明确

  “浮山县委对全县9个乡镇27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两次巡查,督促纪委对3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和3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市林业局在将反腐倡廉纳入议事日程的同时,从党委书记到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从局长到分管局长、科站长,形成了两个序列的责任体系……”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经过市纪委将近两个月的精心筹备,全市“四述”会议于1月12日顺利召开。会议现场,5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和4个市直单位主要领导的“四述”发言彰显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担当。

  “四述”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直接开至乡镇一级,是市委书记罗清宇的亲自提议,既让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检验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成果,又逐级传递信号,让各级党委跟着学、跟着干。同时,也是对我市落 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大亮相和再部署。

  市委下文详安排。2015年12月17日,市委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单位主要领导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对撰写、审核、审查“四述”报告,纪委委员开展专项巡察、质询工作,召开“四述”会议等工作步骤详细安排,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四述”报告严把关。为使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单位主要领导的“四述”报告客观深入、不走形式,不仅市纪委专门下发关于撰写修改“四述”报告的通知,要求撰写报告开门见山,突出问题导向,从具体工作中透视纪律问题,从严要求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而且撰写好的“四述”报告要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签字审核,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进一步进行修改。记者在市纪委了解到:所有通过审查的报告至少都经过了3次以上的修改。

  通报问题不留情。“有的县(市、区)还处于被动抓工作状态,对市委安排部署研究的不透;有的还在等政策、等文件、等实施细则;有的研究部署工作次数较少,在压力传导上做得不够……”在全市“四述”会议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予强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指名道姓,公开通报。这样的公开通报,在我市是第一次,被点到的县(市、区)主要领导都有些坐不住了,所有参会人员震动了。

  瞄准问题定措施。“四述”会上,市委明确了2016年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六个方面:加强压力传导工作,逐级压实责任,坚决把主体责任压下去;坚持问题导向,以此次“四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首要任务,哪个突出就解决哪个;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通过组织宣讲团巡回宣讲、组织考试、演讲比赛以及新闻媒体报道评论等方式,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紧盯重点部门、重点人群、重要时间节点和热点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主动承担起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挺纪在前。

  创新机制 持续发力 严抓问题整改

  落实“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要想抓出成效、抓出常态,必须摸清底子、吃透实情、找准问题,才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一系列调研、督查、巡察等工作。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纪委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纠正“四风”工作中存在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立即向市委报告,市委书记罗清宇高度重视,迅速批示,市委办公厅随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做好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就纠正“四风”工作再提要求,市委书记罗清宇在第二天的全市干部大会上又作了重点强调。党委动起来,纪委严查处。“两节”期间,全市共查处“四风”问题82起,处理1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两批次公开通报了13起典型案例,形成了有力震慑。

  接下来的11月份,市纪委对各县(市、区)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督查中,问题找得更“准”、更“狠”:个别同志甚至对主体责任的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更不知道怎么去履行“一岗双责”;有的县把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混同、混杂于推进业务工作、经济工作的一般性谈话;有的县偏重于“四风”问题,因其他腐败问题问责的较少……

  巡察找问题,质询较起真。2015年12月下旬,市纪委32名委员分成9个组,对各县(市、区)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专项巡察,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66个问题,逐县召开质询会议,由市纪委委员在会议现场对党委书记进行质询,并由全体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质询会议上,市纪委委员不避不绕,直指问题,党委书记们红了脸、出了汗。如针对某单位服务中心食堂违规报销大额烟酒问题,市纪委委员进行了质询。该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承认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表示要深查问题、深究责任,并建章立制、深度整改。质询会后,该单位很快对有关人员正式立案,严肃处理,并针对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

  监督“沉”下去,问题“浮”上来,我市该如何以更强的担当精神、更有力的措施去解决这些问题,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针对发现的一系列问题,市委书记罗清宇批示道:发现的问题是准确的,下一步,要继续传导压力,提高认识,负责担责,就推进责任落实,再布置,再明确,再推动,形成常态。

  于是,市委推出了“五个一”全新工作机制。“五个一”,即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责,针对问题建清单,各级各部门建立内容不同的责任清单,并逐级审查备案,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试点推进;一项约谈制度——压责,坚持问题导向,逐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每次约谈都须记录在案,由约谈双方签字确认;一轮专项巡察——查责,市委成立专门巡察机构,就“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察;一项监督提醒机制——促责,各级纪委就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定期向同级党委书面提醒,督促整改落实;一次“四述”会议——述责,从市委做起,率先开展县级党委(党组)书记向市委、市纪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工作,目前已有13个县(市、区)实施了县级“四述”工作。

  强化问责 形成常态 倒逼责任落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不管是主管者还是监督者,抓不好自己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就必定逃不过“挨板子”甚至“摘帽子”的处罚。

  2015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中,“问责”二字贯穿全年,脚步不停、力度不减。全市共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各级干部2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8人。

  2015年4月份,市纪委主动出击,对5个县、市发生的34个乡镇卫生院收受医药回扣受贿问题进行了问责,对涉及到的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市、区)政府分管副职予以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诫勉谈话5人。

  如果“洁身自好”,就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此言差矣。2015年2月,霍州市交警大队民警刘某违规大操大办父亲寿庆。霍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刘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交警大队分管副队长、纪检组长、大队队长诫勉谈话逐一做出处理。

  不仅要抓人,还要抓事。针对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纪委下发《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改建议》,督促各单位 瞄准问题找原因,采取措施抓整改。市交警大队全面摸排所有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风险点,建立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报告,综合治理大操大办问题的工作机制;市卫计委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中共收集了5类3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市残联深入52个乡镇、85个村、187户受助残疾人家庭,针对检查出的600余个问题,逐项制订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并逐步整改到位;市人社局发现保费收缴管理、养老金发放、经办管理服务等5个方面91条问题,追回违法涉案资金43.42万元,清理重复领取待遇4400人,追回养老金600万元,退还个人账户52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两案。

  眼下春节将至,又到了“四风”易发多发时期。1月27日,市纪委专项安排部署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8个检查组分赴各地、各单位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之一便是各地、各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落实责任、安排部署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必浚其泉源。“两个责任”的强力推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全市上下形成了知责、明责、担责、履责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记者 段碧蓉 杨琦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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