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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灯秧歌是汾西县一种古老的民间艺术,发源于元、明时期,兴盛于清道光、咸丰时期。
地灯秧歌旧时称“古秧歌”,因表演常常同“地灯”(亦称“九如意”或“九曲阵”)在一起进行表演,所以后来人们就慢慢改口称为“地灯秧歌”。
地灯秧歌表演队一般由11人组成。主演者7人,其中一人扮秧歌头,亦称“伞头”,一人扮卖弦老汉,一人扮卖菜婆婆,一人扮腰鼓手,两人扮媳妇,一人扮跟秧歌的小女子,其他4人为乐队。
地灯秧歌的表演大体可分为打场子、走唱说唱、顶四门、拉花4个程式。先由伞头率演员走大圈、打场子,接着由演员说唱表演,唱词多为即兴之作,内容丰富多彩;歌唱形式有独唱、领唱、说唱、二人对唱、三人对唱等。走场说唱之后,由腰鼓手和两个媳妇在场四角表演4次相同的动作组合,称为“顶四门”。
各村只在正月十九至二十一这3天组织演出“地灯秧歌”,参加者多为老年人,年轻人参与者少,并且演出形式趋于简单化,近几年由于资金不足,摆地灯活动和“地灯秧歌”的表演一度停滞,亟待保护传承。据《临汾非遗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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