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林业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重效益,林地、林木资源是绿色发展的优势和潜力所在,在生态扶贫中具有独特作用。发展林业是实现精准脱贫的生态基础、必然选择和优势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按照这一绿色发展理念,我市充分发挥林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通过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不断加大林业脱贫攻坚的贡献率。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承载着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的双重任务,少一不可,为此我市高度重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联动协调,不遗余力做好该项工作,形成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市退耕还林工作稳步发展。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调查摸底是基础,地块落实是前提。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地类地块调查落实工作的通知》,我市开展了退耕还林还草五类地块摸底调查工作。据统计,符合此次退耕要求的25度以上的未植树种草的坡耕地和2007年上一轮退耕还林暂停后已栽树种草的25度以上坡耕地共计34.89万亩。
签订合同是关键。我市退耕还林领导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尽快完成退耕还林任务落地和与退耕农户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退耕办坚持“应退全退,愿退尽退”的原则,同时结合我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摸底调查情况,遵循“边退边调、先退后调”的原则,将2017年度退耕还林还草第一批预计划24万亩任务科学合理地分解下达至相关县(市、区)退耕办。
抓好兑现是核心。退耕还林承载着脱贫攻坚的重任,老百姓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补助标准和退耕后的生活来源。为做好宣传工作,市退耕办编写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宣传通告》,市林业局成立了16个督导帮扶小组,进村到户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发放《退耕还林明白卡》,把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讲清楚,重点加大对10个贫困县的林业技术服务,让老百姓吃上定心丸。记者了解到,在10个贫困县,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种苗造林每亩补助300元,给退耕户补助1200元;省级每亩补助800元,其中种苗造林每亩补助500元,给退耕户补助300元。在非贫困县,国家补助不变,省级每亩补助500元,其中种苗造林每亩补助300元,给退耕户补助200元。
压实责任是保障。依照《关于强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市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倒排时间节点安排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退耕农户地块落实、任务分解下达和合同签订工作;12月底前将退耕还林第一年国家补助和第二年省级配套补助同时兑现给退耕农户;2017年3月全面组织实施,10月全面完成本次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重点项目考核。
严密组织是举措。截至11月初,我市10个贫困县共有127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总人数3884人,其中贫困人口2961人,占总人数的76.24%。最大的合作社成员人数161人,其中贫困人口112人,占总人数的69.57%。目前,多数县出台了相关政策,打消了贫困户“入社即脱贫”和入社即取消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优惠政策的顾虑,退耕办将以大宁、隰县作为试点,典型引路,辐射带动。
开展造林绿化工作还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不断探索创新营造林机制,积极推广“购买式、补贴式、合作式”等形式,走出一条市场化道路,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大宁县开展购买造林试点工作。施工前,先由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林业局编制规划设计,再由林业局和乡镇发动群众参与,最后乡政府与群众代表签订购买合同;施工中,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阶段验收;三年后,镇政府按照购买合同验收,建立工程档案,针对合格造林进行收购。翼城县通过补贴式大力扶持连翘栽植,县财政每亩补贴200元,对200亩以上的每亩再增加50元管护费,500亩以上的建设水、路基础设施,积极推动全县连翘产业发展。
2017年,我市林业工作将围绕13.4万亩重点防护林建设和24万亩退耕还林任务,重点推进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治理和霍永高速两侧荒山绿化,不断提升全市林业工程水平,实现扶贫攻坚与改善生态、产业发展的互利共赢。 记者 李卫红 荀丹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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