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光伏扶贫工程作为我市在扶贫投入机制方面的一个创举,实现了扶贫开发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的重大转变,一举开创全国扶贫的一个全新模式,赢得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的高度认可,同时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新时期实施精准扶贫的十大工程之一。
一直以来,我市的光伏扶贫都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时至今日,以建设村级光伏电站为主,确保贫困人口共享收益的“临汾模式”已成为全省、全国的标杆典范。该模式已被确定为全国光伏扶贫的主导模式之一,光伏扶贫的示范效果正在显现。
记者从市扶贫办了解到,我市“村级光伏电站”的扶贫模式获得各级政府、参与企业的多方认同。与其他各省广泛进行的“入户”扶贫模式相比,“村级光伏电站”可确保贫困人口共享电站收益。在电站建成当年,贫困人口就能拿到电站红利,避免因房屋不能承受光伏安装而错失此轮扶贫的机遇,为光伏产业扶贫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村级光伏扶贫”也化解了长期困扰入户式光伏发展的几大瓶颈,同时大幅降低项目开发的难度,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在临汾成功迈出第一步,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
精细配套保障进度
为保障光伏扶贫工程顺利推进,我市成立光伏扶贫工作领导组,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项目建设上,坚持市抓督导,县抓落实。充分发挥县级扶贫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把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权利下放到县、市里负责检查督导。项目村确定以后,各县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组织启动招投标工作,并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项目竣工以后,各县组织专家、财政、电力等部门人员组建项目验收组,对项目逐一进行竣工验收,做出竣工验收报告,作为项目报账的依据。
在管理维护上,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管理坚持“县建县管”的原则,县扶贫部门统一招标确定一家运维公司,负责本县区域内电站的运维管理,保障电站正常运行。市财政拿出100万元,专门用于已建成运行的100座村级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建设,每座村级电站安装了数据采集设备,各县要建立监控平台,把电站运行情况和发电情况实时传送到监控平台,工作人员通过数据处理,及时掌握每座电站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运维公司进行维护。
顶层设计有条不紊
在工作机制上,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光伏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部门密切合作。发改部门负责编制了全市“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和年度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负责争取光伏扶贫建设指标;扶贫部门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帮扶对象,建立帮扶信息平台,落实帮扶措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和光伏扶贫项目融资工作;农委、国土、林业部门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电力部门负责电网接入系统建设及电站并网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合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在制度建设上,研究制定一系列办法措施。为了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项目的管理,提高光伏电站建设质量,保障光伏扶贫工作的成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了《临汾市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临汾市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临汾市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实施细则》《临汾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质量规范》等制度文件,从项目确定、申报、选址、建设、监理、竣工验收、收益结算与分配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
村级地面同步推进
据了解,2015年,我市规划实施127个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到去年年底安装工程完工的电站90座,其中并网运行21座;截至目前,安装完成的电站总数达到117座。其中建成并网运行的115座,建成待并网的11座,正在建设的10座,累计发电850余万度,已累计结算发电收益80余万元。
市扶贫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省发改委下达我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指标27.71兆瓦,共263个村,其中包括2015年规划没有获得指标的77个村。截至目前,组件安装全部完成的有88座,占总数的47.1%;已开工但未完成组件安装的有86座,占总数的46.24%,未开工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的12座,明年1月份开工,占总数的6.45%。
2015年,我市共有光伏扶贫地面电站9个,汾西、大宁、吉县各3个,总规模120MW。到目前,汾西县永安镇太阳山村2座10兆瓦已于9月28日建成并网,已累计发电310万度。其他电站正在建设中,预计2017年5月建成并网。汾西县永安镇太阳山村2座10兆瓦电站向汾西县政府缴纳200万元的扶贫专项资金。 记者 李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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