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6年8月,消费者刘女士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购买的某品牌集成吊柜刚使用了一天就整体掉落,砸到厨房台面上的微波炉和高压锅,幸好当时厨房没有人做饭,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刘女士与商家取得联系,要求其恢复吊柜原状,并赔偿因吊柜掉落而砸坏的微波炉和高压锅,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案例评析:本案是关于消费者受到损害后由谁承担责任及赔偿人追偿的问题。《消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最终,通过消协部门的调解,该品牌吊柜售后部承担微波炉和高压锅总价1000元的赔偿并免费更换厨房吊柜,涉案金额10500元。消费者刘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通过本案,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遇到商品、服务不合格,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同时,消费者还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的法律权益,避免在销售者和生产者的推诿过程中自身权益得不到及时的维护。
记者成华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