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不希望马拉松式的诉讼在办案中重演,也不希望血腥和伤害在我的当事人中发生,所以我不能为了结案而办案,更要注意办案的社会效果。”洪洞县法院甘亭法庭庭长田亚欣日前感慨地说。
事情的原委要从2016年2月说起。原告钱某某、被告李某某于2016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2016年4月举行结婚仪式,6月补办了婚姻登记,婚前经媒人之手,原告给付被告方彩礼款共计174100元。2016年8月被告回娘家,开始分居,2017年1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并由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170000元。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甘亭法庭庭长田亚欣对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因双方对返还款金额有差距,调解未果。
2017年2月16日开庭前,办案法官又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当事人仍坚持自己的意见,互不让步。这时,原告突然提出了撤诉,并当场威胁被告说:“不用你退钱了,老子一命换你一家七条命。”当时那场景把被告吓懵了,哭着要求法庭维护她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原来,被告从小就过继给了舅舅,舅舅是个残疾人,至今仍单身,是姥姥、姥爷把她抚养大,现如今老人都七十多岁了,身体也不太好,原告送来的彩礼,给家里人看病、修房已花去一部分,现在无力退还太多。她与原告是一个村的,原告曾在路上拦截过她好几次,并且她家的大门也被人砸了两个洞,人身财产安全都受到了威胁。
得知这一情况后,田亚欣急忙拦下了撤诉欲走的原告,让他们再稍等一下,并趁此机会又给被告分析了一下类似案件的判例,让其明白接受调解与接收判决的诸多好处,两个人的婚姻如赌气拖下去,将会变成煎熬两家人的马拉松诉讼,甚至还存在人身财产的安全隐患,希望被告做出让步。
就这样,田亚欣结合两家现实情况,各分析利弊与他们进行沟通,终于双方重新坐下来,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第二天履行完毕。
记者 王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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