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洵(右一)和同事在接待执行申请人。
王洵(左一)在执行现场查封大型机械。
今年48岁的王洵,是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通执行法官。
脸庞消瘦、身躯单薄、气质儒雅,不熟悉王洵的人,决不会相信他是一个从事执行工作12个春秋,足迹遍布3个省市,圆满执结300余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案款1.8亿元的一线执行法官。更不会相信,如今的王洵是一位怀揣药品带病工作的人。
但是,熟悉王洵的朋友或同事却被他平实而真切的事迹所感动。多年来,他以重病缠身之躯,力克执行难题,办案数量、结案数量始终名列前茅,先后三次荣获“办案能手”称号,五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五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初次办案路途远 执行回来三万元
王洵主办的第一个案件标的3万元,被执行人在吕梁市交口县,虽然案子简单,标的也不大,但是路太远,他先后去了5次,被执行人就是躲着不见,去的次数多了,王洵还遭到被执行人妻子的辱骂。最后他在别处将被执行人的车辆扣回。
“能急申请人所急,想申请人所想。”这是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任军对王洵的评价,没到执行二庭前,任军就听说过王洵的事迹,“到执行二庭后和我听到的一样”,虽然在执行二庭庭长的位子上才3个月时间,任军就已对王洵有了更深的了解,“作风严谨,制作的法律文书一个错字都没有”。
王洵执行过一起给河南包工头讨工程款的案件,那是快到麦收季节了,给我市某局修路的河南民工都准备回家收麦,但工程款一直付不了,包工头没钱付给工人工自。经过王洵的努力,该局先付给工人30多万,剩下的20多万元也达成和解。打发走工人,包头工给王洵拿了两条烟,还要请他吃饭,都被王洵婉言谢绝了。
兑现判决不畏艰 平息不满人称赞
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霍州支行与霍州某实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欠农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0余万元,中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百货大楼。通知下发后,该公司80余名员工思想波动极大,员工认为,法院强制执行大楼,就是砸了自己的饭碗,个别员工扬言要到法院滋事。案件承办人王洵冒着被围攻的风险,到被执行单位与该公司领导及员工进行洽谈,最终平息了闹事员工的不满情绪,并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人达成和解协议为了将判决书“兑现”,执行法官们无论是烈日酷暑,还是风霜雪雨,总是奔波在执行路上,吃饭不定时,困了顾不上休息。在执行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郭某对执行法官下发的通知书置若罔闻,王洵在得知确切线索后,与同事们一道远赴汾西县它支乡,在公路边整整守候了9个多小时,顺利将被执行人郭某的两辆货运车扣押,促使郭某将拖欠的货款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
病魔缠身行路难 怀揣药品又上班
王洵被确诊为肝癌,2009年2月,在北京解放军总医院接受了手术。在住院期间王洵仍想着未结的案子,见到前来医院探望他的院领导和同事,顾不得寒暄客套,便直奔主题询问案子的进展情况。
2009年3月16日,王洵出院回到临汾。按照医生的嘱咐他应该休息3个月才能上班。可一心想着案子的王洵只休息了一个月就开始上班了。同事们担心他的身体给他他排了不用出差的工作。可是王洵闲不住,同年7月他就去济南办案,在车上颠簸了8个小时。
在执行一起侵权纠纷案的过程中,承办人王洵和庭、局领导制定出周密的执行方案,决定于凌晨时分对5户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念及王洵刚做完手术,身体虚弱,同事们都建议他不要参加此次行动,但王洵说:“我是案件承办人,必须参加”。在法警的配合下,王洵和执行法官一道历时3个小时,终将6套房屋顺利交付给申请人,并妥善做好了5户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时值盛夏时节,干警们带着胜利的喜悦班师回到单位的时候,谁也没注意到王洵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得湿透。
从2009年3月份王洵出院到2009年年底,他拖着大病初愈的身体,克服手术给身体带来的巨大痛苦,一边定期到医院接受复查,一边随身揣着药投入工作,先后赴外省、市办案10余次,圆满执结5起案件。
如今的王洵又接手了一个标的为900多万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有一台装载机愿意折价,为此王洵已经3次前往洽谈。
婉言谢绝请吃宴 不给别人添麻烦
执行局副局长王星是执行二庭庭长任军的前任,在他眼中,王洵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但他踏实工作的作风令人敬佩。
“除在北京住院外,王洵从没因为家里的私事请过假,从没因私事借用过单位的车辆。”王星说,就是现在的定期复查,王洵都是周五下午坐车到太原,从不影响工作。
王洵是满足的,也是幸福的,作为基层战线上千千万万的执行法官中的普通一员,他的平凡、真实,让所有熟知他的人都为之感动和鼓舞。或许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我所做的事情,都是职责之所在。”
采访手记
采访王洵时,他的事迹已引起山西省高级法院的重视。
在执行岗位上工作了12个春秋的王洵,并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是在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但他在普通岗位上的事迹却让人感动。采访中,记者接触到的执行局领导、同事都对王洵评价颇高。似乎在王洵身上有一种说不清的力量,一直在感动着他身边的人。就在大家都为他喝彩,为他鼓掌时,他又抛出一句极为平常的话:“我所做的事情,都是职责所在。”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看,王洵一直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他的办案效率、效果就是很好的解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做到了公私分明,12年来从没用单位的车办过私事,从没接受过当事人的宴请。
我想,最能解释王洵身上的那种说不清的力量的,应该是他对党的忠诚和对维护法律尊严的执著。(记者 王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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